注册会计师如何区分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两种情形?
在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中,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两种情形的性质明显不同,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经济决策的影响也可能不同。注册会计师需要恰当区分这两种情形,以发表恰当的非无保留意见。
在就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存在不确定性的事项的会计处理或披露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区分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的性质究竟是属于“存在重大错报”还是“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有时所涉及的判断可能较为复杂。
财务报表中的某些项目涉及的事项的未来结果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并且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时可能还不能获得有关这些事项未来最终结果的结论性证据。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负责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对当前状况进行分析,估计相关事项未来进展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并进行确认和计量,或由于在某些极端罕见的情况下无法作出合理估计而在财务报表中作出必要披露。这些存在不确定性的事项可能包括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存货的跌价准备、产品质量保证准备金、提供担保的连带偿还责任、尚未判决生效的诉讼或仲裁等。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需要评估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判断及其处理。缺乏与这些事项的最终结果相关的信息并不必然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与管理层判断相关的审计证据。换言之,存在不确定性并不必然导致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当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管理层应当合理利用财务报表编制时已经存在且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依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作出估计和判断,注册会计师应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评价管理层估计和判断的合理性,不应回避作出实质性判断。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证据充分性和适当性的判断是以审计当时实际可获得或应当可获得的证据为基础的。在考虑了截至审计报告日的状况和可获得的证据之后,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有充分证据支持管理层对存在不确定性的事项性质的认定及其在财务报表中的相关列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如果注册会计师无法就管理层对某一存在不确定性的事项性质的认定及其在财务报表中的相关列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果客观上存在或曾经存在与不确定性事项有关的充分证据,但注册会计师由于管理层没有恰当保存相关记录或管理层不予配合而未能及时获得这些证据,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是适当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恰当区分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因而就相关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形,以及由于不符合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中与不确定事项的确认、计量和列报相关的规定而导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错报(包括未充分披露不确定事项,对会计政策的运用不恰当,或作出不恰当的会计估计)的情形。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是属于后者,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以下是一些举例:
例 1:被审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违规以被审计单位名义为一些关联公司和外部单位提供了大量担保,导致被审计单位因多个债务人逾期未还款而被起诉。由于该法定代表人已失联,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无法确定是否还存在其他未知的违规担保事项,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审计程序就或有事项和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可能是适当的。
例 2:被审计单位由于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问题受到税务机关的稽查,管理层没有计提可能需要补缴的税款。注册会计师在税务专家的协助下评估了补缴税款的可能性,并对可能需要补缴的税款作出了区间估计,据此提出了审计调整。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以税务稽查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可靠估计为由拒绝接受调整建议。截至审计报告日,税务机关尚未就稽查结果提供明确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根据所获得的信息和基于这些信息所作的合理判断已经足以认定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可能是适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