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整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如何在审计报告说明相关情况?

    如果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整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如何在审计报告的“形成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基础”部分说明相关情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就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作出了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应用指南》附录就上述三种非无保留意见类型分别提供了审计报告示例。就“形成非无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的整体结构而言,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式提高这部分内容的可理解性:
    1.如果非无保留意见涉及多个事项,可以以简要概括方式对每一事项分别增加一个小标题,这有助于使用者更直观地了解相关事项影响到的财务报表具体领域及判断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2.如果非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有相关披露内容,索引至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有助于使用者了解这些事项的具体情况。
    就“形成非无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中单个事项的描述而言,注册会计师需要从对使用者决策有用性角度考虑如何恰当体现相关描述的恰当性和可理解性。
    对于由于存在重大错报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情形,审计准则对“形成非无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的描述有较为具体的要求(参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以下以“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保留意见”的情形为例,说明注册会计师在描述相关事项时可能考虑采取的做法:
    1.说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影响哪些财务报表项目和金额,并进一步说明可能存在的具体影响。这有助于使用者将注册会计师发表的保留意见和已审计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联系起来。特别是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相关事项所影响的金额并非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全部金额,或只影响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部分认定的情况下,对此作出进一步说明可以帮助使用者更准确地了解相关事项的性质,并判断相应的影响程度。
    2.在说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原因时,描述导致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具体情形。例如,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没有提供与某事项相关的详细资料;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没有就注册会计师提出的某个异常情况提供合理解释及相关证据;因某一客观条件所限,注册会计师无法对被审计单位位于某地的重要实物资产实施检查;由于某联营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层拒绝配合,注册会计师无法对被审计单位以权益法核算的相关长期股权投资执行必要的审计工作等。上述描述有助于使用者了解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具体性质,并判断相应影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