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审计范围
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适用于高等学校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的报告要求以及被审计高校校区或分支机构的分布等情况,确定审计范围。在确定审计范围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下列事项:
1. 被审计高校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2. 报告要求,如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等提出的报告要求。
3.预期审计工作涵盖的范围,包括应涵盖的组成部分(如分校区、二级学院等分支机构,以及校内的校医院、食堂、水电暖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中心等校内部门,下同)的数量及所在地点。
4.高等学校与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的控制关系的性质,以确定如何编制汇总财务报表。
5.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审计组成部分的范围。
6. 内部审计工作的可获得性及注册会计师拟信赖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度。
7. 高等学校使用服务机构的情况(如会计服务、代发工资服务、代收应缴非税收入等),以及注册会计师如何取得有关服务机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证据。
8. 对利用在以前审计工作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如获取的与风险评估程序和控制测试相关的审计证据)的预期。
9. 信息技术对审计程序的影响,包括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对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预期。
10. 与被审计高校人员的时间协调和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