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税会差异分析-制造行业
一、收入确认的一般规定 详情
会计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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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国税函〔2008〕875号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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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增值税暂行条例(货物)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财税(2016)36号(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 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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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确认的特殊规定
(一)税法下不同收入类型
1、销售应税加工,建造,修理修配劳务 详情
会计准则 |
可能是在某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也可能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
企业所得税 |
国税函〔2008〕875号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税会差异分析 会计上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会计上确认收入的履约进度可能与所得税上的完工进度不一致。不满足会计上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但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陆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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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无特殊规定,按一般规定 税会差异分析 会计确认收入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时间可能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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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息收入 详情
会计准则 |
在某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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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税会差异分析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会计上的履约进度可能与利息费支付并不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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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无特殊规定,按一般规定 税会差异分析 会计确认收入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时间可能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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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法下不同销售方式
1、直接收款方式 详情
会计准则 |
在某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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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税会差异分析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会计上的履约进度可能与利息费支付并不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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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无特殊规定,按一般规定 税会差异分析 会计确认收入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时间可能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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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 详情
会计准则 |
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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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国税函〔2008〕875号 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税会差异分析 企业在商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若客户未接收到商品,则会计上可能不确认收入;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已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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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税会差异分析 会计确认收入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时间可能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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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代销方式 详情
会计准则 |
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通常是经销商或分销商出售给终端客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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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国税函〔2008〕875号 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税会处理通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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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税会差异分析 若客户尚未接受商品,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如货物并未销售给第三方,则会计上可能不确认为收入,但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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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视同销售货物 详情
会计准则 |
无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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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国税函[2008]828号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税会差异分析 会计没有视同销售的规定,因此存在会计上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税上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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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财税(2016)36号 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税会差异分析:会计没有视同销售的规定,因此存在会计上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税上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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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准则下特殊情形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详情
会计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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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税会差异分析 会计确认收入金额需要分别确认各单项履约义务(销售商品和质量保证服务),先确认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然后将质量保证义务在保证期间根据质量保证服务进度确认。因此会与与全额确认销售商品的税收收入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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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税会差异分析 会计确认收入金额需要分别确认各单项履约义务(销售商品和质量保证服务),先确认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然后将质量保证义务在保证期间根据质量保证服务进度确认。因此会与与全额确认销售商品的税收收入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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